我国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相关法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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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述类别:行业信息 发布时间:2014/11/4 10:27:59 | |
1995年11月我国全国人大已通过了《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》。2004年12月,我国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2005年4月,我国建设部颁布了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,该规定已于2006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其中第46条规定:“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,并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处置。” 2010年9月我国发布GB/T25177-2010《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》、GB/T25176-2010《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》两个国家标准,使建筑垃圾综合回收利用有了应用标准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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